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第12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

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第12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 9月28日,星期二,下午4點。
二、地       點:高雄市江浙祥鈺樓餐廳(高雄市三多四路852
三、主       席:理事長  陳宏榮         記錄:總幹事 邱燕東
四、出席人數:實到理事8名,監事3名,如簽到簿。
五、列席人員:高雄市區監理所運管科 楊技正 文和、徐榮譽理長 浙誠、林顧問 士勛 、吳顧問 長厚、聶顧問  時平。
六、主席致詞:略
七、上級指導、貴賓致詞:楊技正 文和:略、徐榮譽理長 浙誠:略
八、財務收支報告:吳常務監事政桔:如收支決算表(附件一)
九、會務報告:
1、本會第十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已於110年5月5日下午4時假頂鮮台南擔仔麵餐廳召開,會中審議109年度決算、110年度預 算、110年度工作計劃並修訂章程30條案,會後聚餐並領取準時繳納會費獎及出席費。其大會紀錄已專函檢送高雄市社會局備查, 業經社會局110年5月19日以高市社人團字第11033875200號函同意備查。
2、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5月13日路綜字第1100042171號函
主旨:有關小客車租賃業者依據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1條規定送營運計劃書,針對計畫所載費率合理性之確認處理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交通110年4月9日交路字第1100007640號函辦理。
二、本局前以110年3月18日路綜字第1100026870A號函送「研商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營運租費率實務審查會議記錄」在案,至會議記錄色涉及業者103-1條規定修提送營運計畫書,其費率性陳報交通部,說明如下:
     (一) 營運計劃書所載費率於當地市場價格區間內,由監理機關受
理依規定核處。                                     
     (二) 營運計劃書所載費率非當地市場價格區間內:
1、業者應於營運計劃書內說明費載費率價格計算(含空租及代僱駕駛資費)顯失合理時應請業者說明。有疑義時由監理機關召會公會、專家確認合理性,續由監理依據核處。
2、營運計劃書核時並依行政程序93條規定為附款,倘經通知違反汽車運輸業規則核定處份。
      三、檢附本局108年9月17日「小客車租賃業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提營運計劃審查核方式研商會議 」紀錄如附件
3、110年5月19日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來函高市稽消字第1102654017號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使用牌照稅延期、分期繳納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據財政部109年3月19日台財稅字第10904533690號令辦理。
     二、 使用牌照稅相關措施:
(一) 延期、分期繳納1、納稅義務人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 30日)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依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繳納最多3年。
(二)停駛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 1、貴會所屬會員之車輛若短期間不擬使用,可辦理停駛,期間免徵牌照稅。 
4、110年5月26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110004448號。
主旨:為貫徹「酒駕零容  」、「禁止酒駕」政策,請轉知會員代僱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提醒民眾善用代駕服務,提供酒後安全返家之多元選項,請查照。
5、110年6月03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第1100045215號
主旨:檢送本轄運輸業車輛逾檢及牌照註銷處理程序,請轉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逾檢車輛及牌照己註銷車輛皆不應行駛上路,以免影響交通並危及用路人安全,故制定本程序督促貴會業者加強管控此類車輛。之前己有註銷號牌之業者適用本程序,將另函通知。
6、110年6月1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第1100049715號
主旨:有關COVID-19疫情期間維持關鍵基礎設施人力指引案,請轉
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6月9日路運大字第1100070034號
函轉110年5月25日交通部召開「COVID-19疫情期間維持關鍵基礎設施人力指引」會議指示事項辦理為預先因應疫情警戒標準提升之可能性,運輸業為相關維笁求而持續營運,轉知所屬應先擬相關備援人力防疫計劃。
7、110年6月15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第1100050385號
主旨: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函轉經濟部修正發布「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部份規定及第14點附件等案轉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附件3
8、110年6月24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第1100052137號
主旨:請轉知會員申逰110年度汽車運輸業紓困4.0駕駛薪資補貼,7月10日前簽領清冊傳回本所,請查照。
說明:薪資補貼申辦期限至6月30日止,請於期限內辦理。
簽領清冊只限於補貼款項匯入公司帳號後轉發駕駛人(駕駛人型態9:小客車租賃業者僱用之代僱駕駛人),簽請清冊須含駕駛人姓名、補助金額、簽名欄及簽領日期,蓋公司大小章後傳真至本所。
 9、110年7月7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函運管字第11008003490號
主旨:本所辦理「小客車租賃數位轉型發展計劃-商業模式設計與數位推動實務(1/2)計劃,召開「輔導租賃業數位轉型座談會」,請貴公會踴躍報名參    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交通部及經濟部辧理計劃「小客車租賃數位轉型發展計劃」發展台灣適地性之「智慧租車共通平台」解決租賃車産業推動升級並提供民眾優質服務體驗。
二、經濟部己完成「智慧租車共通平台」開發作業,續由本所協助小客車業者數位轉型。
10、110年7月13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第1100054415號
主旨:有關延長「交通部公路總局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遊覽車、計程車客客運及小客車租賃業駕駛人薪資補貼措施」受理期限一案,檢送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100085223A號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7月9日路運十字第1100085223B號函辦理。
二、本請協助通知符合申請資格之駕駛人,並請提醒倘若有向其他機關申請相同性質補貼款項者,主動告知受理機關,避免重複申請之事。
 
11、110年8月20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來函高市監運字第110007080號
主旨:「交通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貼客運業防疫物資費用作業要點」於110年8月20日路運計字1100099946號令修正,檢送令及修正總說明、對照表送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100085223A號公告,請查照。
12、交通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短租租賃小客車業,防疫物資費用每台車(15元X26天)5月至111年5月共1年分4次辦理申請,本會己協助業者辦理110年5、6、7月防疫物資補貼費用,運管科己撥款至業者公司帳
十、出席各種會議
1、110年9月16日召開「小客車租賃業租賃數位轉型發展計劃」聯合工作會議由 陳理事長 宏榮  參加。
 
十一、討論提案
 
第一案—
案由:本會110年度申請入會者:1、國馴國際汽車有限公司(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林柏維、地址:楠梓區後勁東路21巷50號1樓。2、拉菈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傅義信、地址:左營區重平路15號1樓。3、八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孫國鈞、地址:前鎮區瑞隆194巷4弄23號1樓。4、台灣行移動租賃有限公司(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王榮聰、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惠豐街206巷22號。5興全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江志建、地 址: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21-1號。6、大宏國際有限公司(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林億勳 地 址:鳳山區鳳頂路437號。新加入會員共有6家,提請審查案。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參章第七條辦理。請討論決議。
決議: 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第13屆會員大會公司代表名冊印製將依公司地區排序如前鎮區、苓雅區、三民區…等。
說明:會員可由集中各區域編排公司代表名冊,使各行政地區有幾家會員查閱更清楚,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召開第13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事宜。
說明:第12屆任期至111年1月20日,請先討論第13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時間、地點,下次理監事會再議決審查第13屆第1次會員代表名單,編列111年度預算、決算表、辦理。
決議:預訂111年1月12日舉辦第十三屈會員代表大會,地點由理事長決定,下次理監事會在議訂。
 
第四案—吳常務監事提案
案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經營困難補貼會員案。
說明:至110年底預估積存金還有約1350,000元擬111年大會時提撥補貼會員。
決議:下次理監事會在審議,預估每家會員公司出席費6000-8000元(含車馬費、獎勵金、贈品禮全)會員代表須在109年12月31日以前入會加入之公司。
 
十一、 臨時動議
 
十二 、散會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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